「路邊雜草」害騎士遭輾斃 二審判國賠2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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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雜草」害騎士遭輾斃,二審判國賠240萬元。

東森新聞記者蔡宛芹、卓煥鈞/新北市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3年前騎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蘆洲環堤道路,正要超越前方大卡車時,因為路邊雜草、泥沙太多導致機車打滑,騎士摔車後滾進大卡車輪下慘遭輾斃;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新北市養護工程處沒有維護好路面,導致路面有雜草叢生,害騎士摔死,判養工處須賠償家屬245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環堤道路3年前曾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造成事故的原因竟然與路邊雜草有關。當時20多歲的陳姓男子騎機車經過三重蘆洲環堤道路,在右彎路段企圖超越前方大卡車,未料輪胎壓到路邊雜草跟泥沙,騎士不小心打滑,摔車後整個人滾進車輪下,當場被輾斃。

重回肇事路段,雖然草叢已經過整修,但部分雜草還是長到掩蓋路面,甚至連路面的紅線也被泥沙掩蓋。經過這裡的騎士受訪時普遍認為,雜草過長確實很危險。

死者家屬認為雜草、泥沙太多,導致陳男摔車死亡,對養工處提告並要求國賠400多萬元。高等法院調查發現,當時雜草確實侵入路面,且高達120公分,幾乎跟成人肩膀一樣高,造成騎士視線不良,認定養工處沒有維護好路面,必須負擔國賠責任。不過,高院也認為陳男違規超車,也要負三成責任,最後認定養工處要賠家屬240多萬元,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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