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隨機挑女房仲劫財 隔月押車上性侵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種累犯應重判!

▲鄭嫌搶走女房仲現金,隔月又約出被害人性侵。

東森新聞記者俞家雄/高雄報導

高雄發生一起女房仲遭搶劫性侵案,鄭姓嫌犯隨機打電話給女房仲說要買房子,接著開車帶女房仲去看房,趁被害人下車買飲料時把車開走,搶走女房仲留在車上的2萬元現金;由於被害人頗具姿色,一個月後鄭嫌找來友人再約出女房仲,並在車上性侵得逞。

警方帶嫌犯鄭振宏(30歲)到做案的紅色車輛,果然在後車廂內發現一把30公分長刀,當時他就是在車上拿刀強押女房仲性侵得逞,更企圖盜領被害人的存款,第一時間女房仲給假密碼,鄭嫌盜領不成、卡被鎖死,後來女房仲友人匯了1萬元到鄭嫌戶頭,他才肯放人,把被害人丟在高屏橋下的草叢邊。

早在一個多月前,鄭嫌就隨機約該名女房仲,假裝要買房再趁機劫走2萬元,他見女房仲頗有姿色,一個月後又找來22歲的陳家豪假裝約女房仲看房,先把女房仲騙上車,最後性侵加勒贖1萬元得逞,讓被害女子身心受創。

警方追查,一天內逮捕鄭、陳2嫌,其中鄭嫌早有竊盜、性侵前科,這回盯上不知情的女房仲再次犯案,儘管他已經被移送法辦,還是提醒從事業務的女性,帶人看房時最好找同事或朋友一同前往,談案件也最好選在白天、公開場合,不幸遇歹徒襲擊時,儘可能記下歹徒的特徵與車號,以利警方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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