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環保署有權監管發電廠與 工廠的溫室氣體排放。(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周一在最大程度上為美國「環境保護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背書:確認該機構根據「空氣清淨法」(Clean Air Act)有權監管發電廠和工廠的溫室氣體排放。不過法院仍指出,「環保署」在詮釋自己的權力時太過「膨風」。
最高法院的上述裁決讓環保團體歡欣鼓舞,他們視之為在阻止全球暖化鬥爭上的一次勝利。
最高法院在這項以7比2投票通的判決書寫道:對於本來就需要許可才能排放傳統污染物的機構,EPA可以對它們的溫室氣體排放進行監管。此一作法讓EPA可以監管大型的工業污染企業:例如發電廠與煉油廠,但免除了美國不計其數的小型碳排放來源,例如學校、公寓大廈、商店等。
最高法院允許小型排放企業不受監管的立場,實際上是滿足了EPA的心願。EPA認為,那種普遍監管難以操作,會是大麻煩。
上述裁決並沒有阻止EPA最近削減碳排放量的計畫:要求來自發電廠的二氧化碳污染降低30%。不過,EPA提出的減排計畫可能會面臨其他的法律指控。
在固定來源的溫室氣體排放中,86%的溫室氣體來自發電廠。周一的裁決讓EPA有權監管這83%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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