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炸彈客二審宣判 胡宗賢罹皮膚病抓破皮染血聽判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胡宗賢去年夥同朱亞東分別在高鐵及立委土城服務處放置炸彈,企圖引發社會動盪再從股市期貨中牟利,一審分被求處22年及12年徒刑,上訴二審24日宣判,胡宗賢改判20年、朱亞東則改判10年6月徒刑,胡還因罹患皮膚病未癒在聽判前抓破皮,導致腰間衣褲染血引起關注,胡代表律師聆判後說將會建議再上訴。

高鐵炸彈客胡宗賢(左)同夥朱亞東(右)二審各改判,胡宗賢因罹皮膚病抓破皮腰間衣褲染血聆判,引發關注。(圖/資料照)

男子胡宗賢等人涉嫌犯下高鐵及立委服務處炸彈案,新北地方法院103年1月22日認定被告胡宗賢想透過犯案影響股市牟利,被依二次共同殺人未遂罪,各判15年及10年,應執行22年,同案被告朱亞東則判處12年,全案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

台高院審理後今日宣判,分依二次共同殺人未遂罪嫌,改判胡宗賢14年及9年徒刑,應執行20年,朱亞東則是應執行10年6月,胡宗賢與朱亞東被押到庭聆判後,面對媒體提問均未回應。

胡宗賢聆判時被媒體發現腰間衣褲沾有血漬,胡委任律師沈孟賢表示,胡宗賢在看守所內因衛生環境較差,另外罹患皮膚病,可能所方用藥不適合他的體質,導致他皮膚紅、腫、癢因此抓破皮流血。

沈孟賢表示,法官將胡宗賢一個殺人計劃拆解成二個犯罪行為,但他認為在法律上應視一個犯罪行為,明天將至看守所律見胡宗賢,會建議胡上訴到最高法院,讓最高法院針對一個或二個犯罪行為作出裁判,而這也是能讓胡宗賢刑度大幅降低的方法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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