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新郎單身趴被控性侵 檢方看女「配合換姿勢」不起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還好有朋友的照片當證據。

▲汽車旅館示意照。(圖/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還好有照片為證!一名謝姓男子結婚前,到新北市參加友人準備的「單身派對」,在酒精催化下和傳播妹發生性關係,但因未付坐檯費以外的費用,事後被控性侵。檢方檢視謝男友人拍下的性愛照認為,女子主動配合「換姿勢」,近日對謝做出不起訴處分。

《聯合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13年底,當時謝姓準新郎到板橋區一間汽車旅館歡度「告別單身趴」,當場和友人叫來的一名傳播妹在廁所發生性行為。謝的友人在一旁拍下兩人不同體位的照片,其中包括傳播妹趴在洗手台上。

報導說,傳播妹拿了1.5倍的坐檯費用離開,但後來想想覺得被占便宜,火冒三丈提告。謝男供稱,兩人是你情我願、情投意合發生性關係,絕非性侵。檢方檢視兩人的激情照片,認為女子未達爛醉無法抵抗程度,認定謝男罪嫌不足,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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