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從國小就跟媽媽住進繼父家,總是讓「爸爸」幫忙她洗頭,現在卻送上「誣告性侵」當作父親節禮物。(圖/非本案當事人/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6歲少女「小芳」翹家跑到屏東東港,被警方發現後竟表示,是因為長期遭到繼父性侵,才想逃家脫離魔爪,但之後卻又說詞反覆,加上繼父通過測謊,地檢署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繼父事後感嘆地說,女兒曾說要送他父親節禮物,沒想到竟是誣告他性侵。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小芳指控繼父從她小學3年級開始,多次利用幫她洗澡等機會,在浴室、房間和車上性侵她,因為受不了長期遭受狼爪,她才會跟朋友一起逃家到南部。
報導指出,繼父到案說明時表示,確實曾幫女兒洗頭,但不可能性侵她,反而是女兒逃家前曾說要送他父親節禮物,讓他還相當期待,「沒想到竟然是這種!」。而小芳的母親也出面作證,說確實有請丈夫幫女兒洗頭,但洗完頭後就由她接手,平時也不曾看丈夫對女兒有不禮貌的舉動。
最後檢方因為小芳對於遭到性侵的次數、時間點等一再更改說詞,加上繼父通過測謊,就以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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