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慶前夕帆、廷突襲佔凱道 檢方偵結不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被在102年雙十國慶前一晚,率眾夜佔領凱達格蘭大道,涉嫌妨害公務、反集遊法等罪,台北地檢經偵辦後,1日以查無林飛帆等人積極犯罪證據偵結全案,林飛帆等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及魏揚4人去年國慶前夕,率眾夜襲佔領凱道案,北檢今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及魏揚4人在今年3月發起反服貿攻佔立法院前,於去年10月8日深夜即曾率眾突襲佔領凱道,經警方蒐證後,被控違反集會遊行法、妨害公務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並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檢署表示,案發當天警方連續三次舉牌制止、警告、命令解散均係由中正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王姓副所長所為,後來第四次才由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下令舉牌制止,依法集會遊行舉牌制止、警告、命令解散行為屬警察分局首長權限,且警方每次舉牌間隔僅5分鐘,難以期待聚集群眾立即遵命解散,因此,林飛帆等人行為並不構成違反集遊法要件。

另依警方現場蒐證影片,佔聚凱道群眾被員警抬離過程中,只有消極抵抗並未與員警發生肢體衝突,且聚眾事件發生中,凱道周邊相關車道仍可順利通行,並未造成壅塞道路或不便,所以也無構成聚眾妨害公務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因此,檢察官今日將全案偵結,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及魏揚4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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