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逆轉!「米粉」名稱可續用 但須標註含米量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米粉中米含量未達100%要稱「炊粉」或「調和米粉」,這項政策引起業者反彈後政策出現轉彎,食藥署1日表示「米粉」可續用,但須標註含米量。(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 ET快訊 幻聽作祟!北捷女車廂內持刀劃傷男學生 車廂內畫面曝光!北捷女砍傷1人滿臉血 帥氣口罩伯上前抓手壓制 北部驚傳「年輕酒店妹」確診愛滋 「OO壞」桃園少女改回原名了!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新奇萬象!KUSO追擊~按讚加入ETtoday分享雲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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