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妤庭/台北報導
長得高反而被懲罰?消基會今(3)日公布休閒、娛樂、交通、用餐等場所兒童收費規定調查,其中18家餐飲業者僅千葉火鍋、王朝大酒店、饗食天堂等3家業者為年齡計費,其餘15家仍用身高計價。消基會指出,儘管餐飲業未納入兒少法規範,但若長得高但年齡小的孩童卻須收費,根本就是變相懲罰。
▲消基會今日公布兒童收費規定調查,近4成業者採用身高計價,痛批年齡小但長得高根本是變相懲罰。(圖/記者魏妤庭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今(2014)年1月修正公布,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風景區與康樂場所等公營、公辦民營、民營事業等,應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並應提供未滿一定年齡兒童免費優惠。
不過,消基會於今年5、6月針對餐飲、大眾運輸、休閒育樂場所等38家業者進行調查,其中18家餐飲業者,僅千葉火鍋、王朝大酒店中庭咖啡廳、饗食天堂3家比照兒少法採用年齡計價,其餘15家均以身高收費。
另外,7家交通運輸業中,統聯客運優待票註明身高115公分以下免費,國光客運台中、高雄站標準不一;台北及高雄捷運採雙軌制,未滿115公分或滿115公分但未滿6歲免費,6歲以上則與成人相同價格。而6家電影院多以身高為標準,僅威秀影城註明身高90公分以下兒童免費進場,優待票適用未滿12歲孩童。
▲70歲的江奶奶現身說法表示,外孫比孫女大半歲,但個子比較矮,上週畢業典禮後全家一起上館子,明明是7大2小,餐廳卻算9個大人,真是太誇張了!直說,長得高不一定吃得比較多。(圖/記者魏妤庭攝)
消基會表示,業者可採取彈性作法,對可辨別身高未達的兒童採不收費,身高接近收費邊緣者則檢視身分證明文件,否則違反兒少法可處6,000元到3萬元不等罰款。至於未修法未列入的業者,像是餐飲業則可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或網路先行公告。此外,若店內有身高尺刻度,須確認其正確,不然恐涉及刑法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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