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為國討債有成,截至103年6月26日,僅短短約13年半的時間,執行績效即突破新臺幣4000億元,換算下來大約可以蓋7座台北101大樓,或者蓋84座台北小巨蛋,有效增加國庫收入。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為國討債13年半,追回欠款4000億元可蓋7座台北101大樓或是84座台北小巨蛋。(圖/資料照)
行政執行署表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各分署職司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業務,舉凡民眾滯繳稅捐、罰鍰、勞健保費等各類公法債權,經主管機關移送執行者,各分署即依法展開執行,期能迅速實現公法債權。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不僅為公法債權強制執行的專責執行機關,同時肩負「落實法治、彰顯公義」等重要使命,所以除了查封拍賣財產等強制執行措施外,亦針對惡意隱匿、處分而遂行脫產的欠稅大戶竭盡所能,善用各項執行技巧,諸如限制住居、核發禁止命令限制義務人過奢華生活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等手段,不僅有效達成執行徵起目標,更藉此彰顯了「執行公義」的核心價值。
執行署表示,綜觀歷年來經由媒體披露的執行滯欠大戶案例,均獲民眾普遍認同與讚許,以及從稅捐案件已經有效降低整體欠稅比率面向分析,都可以看出民眾對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的守法觀念普遍提升。
另在為國追討欠款過程中,執行署也建立主動轉介通報機制,即各分署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義務人因失業、經濟困頓或遭逢變故而無力繳納案款時,能積極與地方政府及公益團體合作,視義務人之具體需求而給予適當之協助,轉介就業服務中心輔導就業、通報縣(市)政府相關單位提供必要之救助(如:轉介申請身心障礙補助、低收入戶補助)、轉介社福機構諮詢、辦理愛心捐款及關懷訪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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