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央檔案館每天更新一名日本侵華戰犯自供;第二人是前日本陸軍中將藤田茂。(圖/翻攝自「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網站)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4日公布第二人,為前日本陸軍中將藤田茂,他的罪行以刺殺俘虜為主,也實施過細菌戰、散佈霍亂病菌。
藤田茂自供的罪刑包括:「1938年8月,在山西河津逮捕住民6名,『訊問這些被逮捕的人民時使用拷問、毆打等方法手段且殺害了』。」「1938年11月,在山西運城東北40公里的三路李村,『搜索屠殺了多數三路李村住民』。」
藤田茂1939年開始殺俘,他1月在山西安邑縣張良村對軍官全體教育說,「為使兵習慣於戰場,殺人是快的方法,就是試膽,對此使用俘虜比較好」,還補充「刺殺比槍殺有效果」;4月在夏縣,他命令部下刺殺了9名俘虜;8月在山凱撒州,「我把8名俘虜交給第1中隊、把9名交給第2中隊,作為教育材料刺殺了。」
藤田茂在1944年4月10日召集部下,給予瓦斯彈的許可權,並指示「俘虜儘量在戰場殺害,算入『戰果』。」1944年5月2日在河南許昌「刺殺俘虜4名」; 1944年5月21日在河南洛陽「擊斃中國人民12名(1名是婦女)」;1944年10月26日在河南太康「拷問殺害中國人民6名」;12月16日在黃河北左岸歸德「拷問殺害中國人民11名」。
大戰將結束之際,藤田茂加快了他殺人的步伐,1945年3月27日「在竹林橋北200米的鄧縣——老河口道上的約50戶村莊,把合住民,連老人、婦女、小孩,……屠殺了這些住民」並「在馬屈山攻擊使用了瓦斯彈」;1945年5月9日在山東沂水西北25公里的石橋「殺害很多中國人民」,「放火,全部燒毀石橋村」;同月,「作戰期間,使令防疫給水班使用霍亂菌,實施了細菌戰」;1945年6月在濟南,「把使用於陣地構築的濟南俘虜收容所600名以上的俘虜,在6月15日以後使用於教育刺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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