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恨我嫁窮男!「月亮歌后」李珮菁護尪揭母5罪狀

2014年07月5日 13:02

記者林佑珊/綜合報導

「月亮歌后」李珮菁4日公開宣布和結婚32年的丈夫歐陽正夷離婚,而這一切都是母親造成的,引發外界一片譁然。5日她又在臉書揭露母親當年「恨我嫁沒錢的男人」,直言過去30多年,為了避免媽媽刁難老公,父母要多少錢就給多少錢,怎料如今先生得用離婚來證明沒有要貪圖其財產,讓她感到十分無奈。

▲李珮菁和結婚32年無怨無悔付出的老公歐陽正夷愛得辛苦,讓不少歌迷感到很心疼。(圖/取自李珮菁臉書、年代)

李珮菁在留言開頭就聲明「別二度傷害我先生」,並劈頭直指母親當年恨她嫁了「沒錢的男人」,為了不讓老公被母親為難,「父母要我給多少錢,我就給多少!,哪怕是沒錢借都要借給他們!」豈料她越是孝順,母親就越害怕,老公不但沒進過其位於八德路的家,連父親過世媽媽在發給親友的訃聞都沒寫上丈夫的名字,直言「真的傷害我先生自尊……。」

▲▼李珮菁為了捍衛丈夫名譽,在臉書痛揭母親過去對丈夫不好的種種作為。(圖/翻攝自李珮菁臉書)

此外,李珮菁也說,歐陽正夷自27歲起就開始照顧重殘的她,真心付出了30多年,換來的卻是被懷疑要貪圖其財產,最後不得已只好選擇以離婚明志。而她也在網友留言接龍中隔空對母親喊話,「什麼都可給……愛情,我一定要自己選擇!」接著說出21歲時曾有夜總會老闆向自己求婚,沒有答應就是因為「我不愛他」,最後選擇丈夫完全是基於「他真心照顧我!」兩人愛得刻骨銘心卻不被家人祝福,也讓網友看了十分不捨,紛紛以文字加油打氣,希望夫妻倆離婚後仍可以一起度過難關。

▲李珮菁因演唱《我愛月亮》走紅,不料卻在新加坡動脊椎手術失敗,終身下半身癱瘓。(圖/翻攝自李珮菁臉書)

李珮菁在4日發表得離婚宣言中透露,歐陽正夷婚後一直對母親畢恭畢敬,仍被媽媽「視如仇敵」,並稱家人只要伸手要錢都是10萬、20萬的要,夫妻倆百依百順依舊只能用離婚來解決這場家庭糾紛,也讓外界感到不勝唏噓。事實上,她當年演唱《我愛月亮》走紅,卻在事業起飛時到新加坡動脊椎手術失敗導致下半身癱瘓,演藝事業也跟著停擺,大起大落的命運也讓很多歌迷感到心疼。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