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勝文蹲馬步、跳躍,拍攝競選宣傳照。
記者黃瀞瑩/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初選後,在西門町刊登的巨型廣告,以市價預估一個月租金80萬元,不過監察院指出政治獻金中「非現金」的部分,捐款人1年只能捐給單一擬參選人最多是10萬元,對此,連幕僚回應,廣告刊登的牆面是支持者所擁有並且贊助,在自己家的外牆刊登,廣告費怎麼能用市價去估算。
根據監察院說法,《政治獻金法》的規定中,政治獻金的捐款人與捐款企業,都有年上限總額,捐款人1年只能捐給單一擬參選人最多是10萬元,營利事業捐給單一擬參選人的上限則是100萬元,政治獻金有分「現金」跟「非現金」2類,如果是非現金,例如免費提供每月租金原先要10萬元的競選辦公室,那第2個月起就是超標,確實違法。
對於外界質疑連勝文刊登的巨型廣告月租金高達80萬元,超過規定金額,贊助者也有可能受罰,不過,連勝文辦公室發言人錢震宇反擊,該申報的地方就會申報,不會有什麼問題,對於巨型廣告,錢震宇表示,那個地點是支持者擁有宅的外牆,採用無償贊助,譬如在自己家的外牆刊登廣告,廣告費的估算在認定上與外界會有很大的落差,目前已委託相關單位研究,會依法辦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