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台版租霸」在房東家留下滿地垃圾後拍拍屁股走人。(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港版「租霸雙姝」破壞房屋的惡劣行徑還讓人記憶猶新,現在台北竟然也出現了在地的「台版租霸」,一名張姓女子因為不滿房東不再續租,竟然在家裡留下滿地垃圾並積欠近2萬元水電費後直接走人,讓房東又氣又無奈。
這名孫姓包租公在去年5月將位於永和區國中2路的2樓公寓租給40歲的張姓女子與她的70歲母親,由於張母去年在房裡煮飯不慎引發火警,引發消防人員前往關切,房東隨警消前往察看時,才發現張女生活習慣不佳,不僅用塑膠板將窗戶封死,還在陽台堆滿垃圾,決定租約到期後不再續租,並在今年3月提前告知張女。
雖然房東已經事先告知,但張女在5月中旬卻以找房子與房東協調,以半個月為單位,總共延期3次。在最後一次協調時,房東向張女表示,再不搬走將把她的家當「當做廢棄物處理」。
可能就是因為這句話惹惱了張女,她在10日搬走時,竟然把所有的「廢棄物」丟在家裡,不僅留下了滿地的垃圾與爛掉的水果,也破壞了浴室的多處地磚,還把牆壁鑽孔、剪斷電鈴線;更留下了積欠6個月的水、電、瓦斯費共1萬8千元走人。房東見狀氣得破口大罵,直言「怎麼有人把租來的房子弄成這樣?以後這種房客誰敢租啊?」
▼浴室的地磚也被張女破壞。(圖/翻攝《三立新聞》)
當初孫男與張女簽定每個月1萬6500元的房租,並收取押金3萬元。雖然房東扣押張女的押金,但張女承租期間,除了大門、鎖頭被警消破壞花了1萬9000元外,退租後還花了3000元請人打掃清理,再加上積欠的的水電瓦斯費共1萬8000元,房東還要倒貼2萬元。房東氣歸氣,不過由於張女沒有偷走屋內物品,房東只有請警方到場瞭解,並不打算提告。不過他希望以自身經歷,提醒房東在租房子時小心「台版租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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