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雅加達乞丐們隨意穿梭在危險的車群中行乞,成為當地政府最頭痛的事情。(圖/翻攝自廣州日報)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如果人人有飯吃,人人有錢賺,鬼才願意當乞丐呢。周星馳電影中這句台詞,說出許多乞丐們的心聲。但在印尼卻出現大量的「專職」乞丐,行乞1個月能賺4萬元還能週休2天,讓印尼政府頭疼不已,只好立法禁止民眾施捨,呼籲不要過度縱容乞丐。
印尼首都雅加達是富人的購物天堂,但也是窮人行乞的大本營。乞丐們隨意穿梭在危險的車群中,有人抱著小孩、有人拿著破爛的樂器、或是帶著全身家當,對來往的民眾旅客行乞,已經成為當地政府最頭痛的事情。
據外國媒體報導,印尼雅加達政府因應乞丐數量過多,曾在2007年實施1項法令,禁止民眾施捨金錢給乞丐、街頭藝人、違法者最高將處60天徒刑或2000萬印尼盾(約50000台幣)罰款。今年6月底當地政府就再度重申,呼籲民眾不要給乞丐錢。表示行乞是非法行為,正是由於民眾的「愛心氾濫」和「縱容」,首都的乞丐才會越來越多。
雅加達市常常執行掃除街頭乞丐行動,2013年12月就曾發現有2名乞丐身上現金多達6萬4千多元台幣,這還只是2週來行乞所得,也就是說平均每人每天可得約2千多元。而這些乞丐竟然還有自己的住處、農場、花園,部分乞丐週休2天卻依然能賺4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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