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嫌在板橋地檢署(現改名新北地檢署)擔任檢察官期間,為電動玩具業者施永華護航並收取賭賂2300萬元案,台北地院18日宣判,陳玉珍依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12年,褫奪公權5年,不法所得2300萬元全部沒收。
▲被稱為最貪女檢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方珍因收賄包庇賭博電玩,一審被依公務人員違背職務收賄遭重判12年。(圖/資料照片)
同案被告郭學廉也因在擔任檢察官期間為陳珍藏匿不法所得,遭判有期徒刑6個月,當時電玩業者施永華雖長期行賄陳玉珍,但最後挺身檢舉自首,獲法官免刑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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