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小學受2女同學傷害 鄭捷國小就立誓殺人報復

鄭捷殺4人無悔意遭檢方求處死刑,你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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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北捷殺人魔鄭捷就讀小學期間,在師長、同學眼中,並非偏激或思想怪異的學生,但至升上5、6年級時,因某次音樂課胡亂吹奏干擾到鄰座女同學被告狀,及男、女同學間打鬧、對立另一名女同學便會出面與他對抗,使他自覺受到傷害,從此,鄭捷便立下殺人報復誓言。

鄭捷自認小學受2女同學傷害,從國小就立誓殺人報復。(圖/東森新聞提供)

起訴書指出,鄭捷生長在四口之家之小康家庭,父母皆為親友開立的工程公司基層主管,其弟小鄭捷兩歲,兄弟感情和睦,而鄭捷自民國88年8月起,入台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就讀,自國小入學起至國小畢業,學校對其家庭狀況之註記為家庭氣氛很和諧、父母的管教方式民主,對鄭捷的評價為無不良習慣、無焦慮症狀、人際關係和氣及合群、領導力強、慷慨、謙虛及文靜等。

特別是鄭捷國小五年級及六年級之導師,對鄭捷評語為:鄭捷性情和善,樂觀豪爽很愛笑,是體育方面的人才,數理能力不錯,故而在學校師長眼中,國小時期之鄭捷並非偏激或思想怪異之學生。

但於國小五、六年級期間,某次音樂課,因鄭捷對音樂課沒興趣而隨意吹奏,而影響隔鄰女同學上課,經該名女同學向老師反應,老師要求鄭捷起身當眾向該名女同學道歉,又國小時期之男女相處,偶有對立打鬧情形,然同班另名女同學,常於鄭捷等男同學與女同學發生衝突時,出面與鄭捷對抗,亦使得鄭捷自覺受到傷害,對此,鄭捷因而立下殺人報復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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