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與性別有關的兇殺案,包括性侵謀殺、連環謀殺,以及一些性變態行為產生的暴力案件。強姦殺人相對比較少見,但一旦發生,會比常規的兇殺更加兇殘,也會引起更多公眾注意力和輿論的抨擊。這些案件往往很難偵破,因為常常是以陌生人犯案的形式出現,即被害者和行凶者不認識對方。
這類案件的施暴者通常只有一人,因此不會有人「尖叫著」跑到警局報案。大多數這類案件的行凶者,不會跑到酒吧去吹噓自己犯下的案子。在強姦兇殺案例,死因通常是窒息,尖銳的物體刺傷,或是來自鈍器的傷害,而受害者很少能夠還擊,濫用暴力和野蠻行為是這類案件的特徵。儘管大多數女性被謀殺都包含性元素在內,但超過75%的謀殺都發生在家庭吵架過程中,或是因為挑起了嫉妒心,10%~20%的謀殺是雙方兩情相悅時,衝動之下發生的。
在與性有關的案件中,非家庭謀殺佔有很大的比例。死亡發生可能是由於女性拒絕性行為,或是性虐待動機下的意圖謀殺。與其他謀殺案件不同,這類謀殺的動機或理由並不總是容易辨認的,或是一目了然的與性生活有關的兇殺案。有可能會表現為搶劫殺人、與毒品有關的謀殺等形式。
科研出版社2014年7月《Forensic Medicine and Anatomy Research》(法醫學與解剖學研究)英文期刊中,發表了印度Pt. Bhagwat Dayal Sharma健康科學大學Vijay Pal等學者的研究論文(點擊查看原文),學者認為,如果實事求是地講,一旦屍體是一名裸體女性,或是穿著部分衣服,都應該考慮是否是「性犯罪」。學者談到,這種「性犯罪」常常會用處理屍體來掩蓋犯罪事實,犯罪事實的鑑定包括用特定方式對屍體、犯罪事實、時間、地點進行鑑定。然而,要找到這些要素,並不總是那麼容易。隨著時間的推移,屍體經過了一系列變化,對其進行分解,並對其傷口的解讀會越來越難,屍檢的價值會越來越低。
關於屍體,有兩種非常普遍的說法。第一個俗語是:「屍體是無聲的見證者,從不說謊」,另一個俗語是:「如果一個人學著耐心地傾聽,屍體會誠實地反饋給你具有說服力的訊息。」在學者提供的以下案例中,可以證明這兩種說法。
在這個案例中,屍體為一個年輕女性,年齡約在25到26歲,是從水中(印度哈里亞納邦的亞穆納運河)撈上來的 。這具屍體不明身份,也無人認領,屍體已嚴重腐爛,最後,屍體被轉交附近的授權地區醫院,進行屍體解剖。
這個案例的結果顯示,屍體長度為166公分,全身只穿了一件白色胸罩,粉紅色的「紗麗」(南亞女性寬鬆褲),右手手腕上有4個紅色的玻璃手鐲,頭皮頭髮長為35至45公分。屍體已到分解的中級階段,五官無法識別,呈現輕度前凸,大腿側面和上部有白色的線,腹部有舊疤痕,似乎經歷過外科手術。牙齒和骨骼變化符合推斷年齡。頭骨不同尋常地拉長了,額骨和枕骨明顯突出。所有這些特徵足夠確認屍體的身份,但同時也保存了鎖骨為DNA分析、絕對確定身份提供證據。
▲獨特的頭骨形狀
關於屍體上的傷口,醫院檢查出頸部前部和兩側有紅色瘀傷,喉部、氣管、甲狀腺還有環狀軟骨都有明顯瘀斑。頸部受傷,胸骨和鎖骨檢查中沒有檢測到矽藻,排除了無意識溺水,因此死因確認為窒息。而且對這名年輕女性的陰道拭子等進行精子檢測之後,證實了性侵犯為殺人動機的可能性。
之後,調查人員說服聲稱是死者父母的人提供血液樣本做DNA比對,然後得出了結論:死者的確是這家的女兒。進一步調查又顯示:犯案者是死者的岳父,因為垂涎於兒媳婦的美貌,趁兒子服兵役期間強迫了兒媳婦,因為恐懼被兒媳婦揭穿而起了殺心。在這個案例中,屍體不僅是安靜的真相見證者,還提供了客觀、科學證據,證明了罪犯的犯罪事實,這也促使兇犯儘早認罪、落網。(新聞來源:科研出版社/爾灣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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