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李慶鋒批司法官學院 特權優先使用大安運動中心

2014年07月22日 17:01


▲大安運動中心的籃球場和羽球場。(圖/李慶鋒研究室提供)

記者黃瀞瑩/台北報導

台北市區運動中心提供民眾運動的好所在,不過,台北市議員李慶鋒22日上午踢爆,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利用特權,優先使用大安運動中心的籃球場和羽球場,甚至還指定時段,用當體育課的場地,使得想租用同時段的民眾無法使用,李慶鋒痛批「如果這不是特權,那什麼才是特權」。

李慶鋒議員表示大安運動中心於2010年啟用,造價是4億7千多萬,市府委外招標後,由救國團取得經營權,不過卻有民眾檢舉救國團,從102年11月開始,就讓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的人員,優先使用每週二和週五下午4點到6點的籃球場和羽球場,民眾因為也想使用同一時段的場地而前往登記,救國團人員卻告知這個時段已經被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訂走,不開放登記。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踢爆司法官學院利用特權,優先使用大安運動中心的籃球場和羽球場。(圖/李慶鋒研究室提供)

更誇張的是,李慶鋒指出,大安運動中心對司法官學院的收費還比一般民眾便宜,以季租來計算,一般民眾使用羽球場,一個時段要270元,司法官學院卻只要200元;司法官學院使用籃球場也比一般民眾便宜150元,李慶鋒痛批,救國團大開方便之門,和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私下訂定特權標案,連費用都比一般民眾便宜,民眾不禁要問「如果這不是特權,那什麼才是特權」。

對此,救國團執行長李克中解釋,因為司法官學院就在旁邊,基於地利之便與推廣運動的本意,自2011年開始,每年11、12月及3到5月期間,提供司法官學院承租多功能球場做體育活動、訓練課程,在非假日的非尖峰時段仍會提供民眾包場,但是必須符合「先來後到」的規則,至於包場優惠,李克中則說,每個單位的優惠都是一樣的,並沒有特別圖利誰。

體育局運動產業科長鄧伃珊表示,台北市區運動中心在晚間6點以前的白天時段,都是屬於非尖峰時段,開放給機關團體、公司行號登記使用,也歡迎民眾來運動,未來將積極介入協調,讓民眾與司法官學院都能使用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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