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條例通過 鼓勵創新未禁止事項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8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未禁止的事項,鼓勵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在試驗區積極開展改革創新活動。

上海市政府官方微博「上海發布」上午發布消息稱,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今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指出,「自貿區建設必須尊重人民的首創精神,切實把企業作為重要主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根據條例,「凡是法律、法規、規章未禁止的事項,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自貿試驗區開展改革創新。」

▲上海自由貿易區是大陸境內第一個自由貿易區,2013年8月由國務院正式批准設立,同年9月29日正式掛牌。(圖/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

另外,條例明確自貿試驗區建立企業准入單一視窗工作機制,企業只需按規定提供一個表格,通過一個視窗提交申請材料,實現外商投資專案核准(備案)、企業設立和變更審批(備案)等行政事務一門式的辦理。《條例》還明確註冊資本可依法實行認繳登記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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