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再應訊,白衣黑褲上銬神情漠落。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合宜住宅弊案25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起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等5人,檢方並對趙、葉2人求處重刑。晚間9點多,合議庭裁定葉世文羈押禁見,趙藤雄得以3000萬交保。
合議庭裁定趙藤雄交保後,限制住居,每周一、三、五上午12點前,要到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報到;魏春雄則是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每周一、三、五上午12點前要去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報到;而被續押的葉世文,葉低著頭眼眶泛紅。
北檢偵辦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認定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嫌向趙藤雄索賄2600萬元;趙藤雄為取得該標案,由公司副總魏春雄聯繫,透過學者蔡仁惠交付前金賄款1600萬元給葉世文,因此依貪污等罪起訴趙藤雄、葉世文、學者蔡仁惠、遠雄前副總魏春雄、葉世文密友陳麗玲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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