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八德合宜宅弊案被交保後,28日前往住處轄區吳興街派出所報到,並接受媒體訪問,趙一再強調,名譽、信用比自己生命還重要,絕對沒有行賄,完全是葉先生(葉世文)、蔡先生(蔡仁惠)強求強要,所以,才用自己的錢給他們,並不是用公司的錢。
▲趙藤雄指遭葉世文、蔡仁惠強求強要,絕對沒有行賄。(圖/東森新聞提供)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上午近10時到達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報到,他在登記簿上簽完名後,接受媒體採訪,趙藤雄指出,八德合宜住宅案發生後,家人告知媒體有很多負面報導,他會虛心接受,他提到自己是一個鄉下孩子,也是平凡人,會好好的檢討、反省,有錯的絕對會改。
他表示,名譽、信用比他的生命還重要,遠雄45年來案子會攤在陽光下,會和外界溝通,對外澄清,有人說他欺凌弱勢,但八德合宜住宅案,投資報酬率只有2.48%,連銀行利率都不夠,10%出租部分需10年,平均報酬率0.56%,不到銀行的1/5,那有暴利,又那裡欺凌弱勢了。
趙藤雄說,他絕對沒有行賄,完完全全是葉世文、蔡仁惠「強求強要」,當時若得罪葉世文,遠雄在桃園的建案根本活不下去,所以,把個人的錢給他,那是為了生存,是無奈而不得已的,他在遠雄,只要有外人股東,他都不拿薪水、車馬費,絕對沒有傷害任何股東。
趙藤雄指出,合宜住宅案他對實情知道不到10%,法官放他回來後,在看完相關資料後,發現葉世文、蔡仁惠所說的很多都不對,未來將在開庭前還原真相,並向法官報告。
台北地檢署25日偵結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等弊案,依貪污等罪起訴趙藤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學者蔡仁惠、遠雄前副總魏春雄、葉世文密友陳麗玲等5人,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合議庭裁定葉世文羈押禁見,趙藤雄、魏春雄各以新台幣3000萬元及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從28日起每週一、三、五上午8時到12時之間,必需到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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