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購行動偵蒐系統惹質疑 調查局:絕無政治偵防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法務部調查局月前增購1套行動偵蒐系統,但卻惹來外界質疑用做政治偵防使用,為此調查局29日澄清,行動偵蒐設備沒有監聽功能,僅用於以手機定位涉案對象,絕非用於政治偵防,媒體報導所稱「用以監聽,搞政治偵防」與事實不符。法務部長羅瑩雪也公開表示,調查局行動偵蒐系統絕無做政治偵防之用。

法務部調查局添購1套行動偵蒐系統被質疑用做政治偵防,除調查局澄清否認外,部長羅瑩雪也公開相挺無政治偵防之用。(圖/記者孫曜樟攝)

調查局表示,在98年採購第1套行動偵蒐系統時,即因立法委員對於監聽功能有所質疑,所以在採購招標規範中,特別註明「監察錄音功能取消」等字句,因此,現有及今年公開招標採購的行動偵蒐系統,規格中均未含監聽功能,並實無所謂「行動監聽車」之名,更無媒體報導所述「同時監聽多組行動電話號碼的對話」的情形發生。

調查局指出,行動偵蒐系統為射頻管制設備,需經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後方能啟用,現正使用的設備,於99年在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才始啟用。本局於101年2月間偵破「蔣○○走私毒品案」緝獲安非他命50餘公斤及愷他命350餘公斤、101年8月破獲莊OO「宏吉裕七號漁船走私205塊海洛因磚案」、102年10月間偵破近20年最大宗「陳OO貨櫃走私毒品案」,緝獲總市價新臺幣30億元之270塊海洛因磚與240公斤愷他命,該等案件均係藉助本局行動偵蒐系統以確認對象的手機資訊及位置,進而順利執行並破案。

調查局強調,由於局內現僅有1套行動偵蒐系統,為因應外勤單位辦案需求,支援勤務次數頻繁,103年迄今,已全省出勤180餘次,其中支援毒品案件佔92%、廉政案件佔8%。為加強並靈活支援本局辦案勤務需求,所以才在103年6月間再增購一套,除強化毒品防制、廉政查察等相關案件偵查效能,並期增進整體國安偵蒐作為,絕非作為政治偵防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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