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殺人罪出庭 行政院:對於法官詢問都詳細回答

2014年07月30日 19:20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與3位警政首長30日下午2點半,因涉嫌殺人未遂等罪以被告身分到台北地方法院說明,江宜樺接受2小時後的庭訊之後,接著返回政院接見美國商會。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晚間指出,江宜樺在庭上,對於法官的詢問都詳細回答,但全案已經進入司法階段,行政院不便再回應。
行政院長江宜樺因為下令324行政院驅離被控殺人罪,30日下午應訊2個小時後離開地院。(圖/記者陳明仁攝)
▲行政院長江宜樺30日下午應訊2個小時後離開地院。(圖/記者陳明仁攝)

江宜樺與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黃昇勇、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一同以涉嫌殺人未遂等罪被告身分到台北地方法院說明。地院外則是有公投盟蔡丁貴、島國前進陳為廷等公民團體約6、70人在院外召開記者會,高喊「踐踏民主、面對審判」、「暴力首謀、江宜樺下台」,但在江宜樺車隊駛入後,便宣告散場。

江宜樺結束庭訊後,孫立群表示,院長非常尊重司法,因此親自出庭,在庭上對於法官詢問都詳細回答,不過全案已經進入司法階段,行政院不便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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