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推AED安心場所認證 秦慧珠:市府單位不捧場

2014年07月31日 18:57


▲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使用方法簡單,讓民眾能在黃金時間內進行救援。(圖/資料照)

記者黃瀞瑩/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郝龍斌曾在2013年3月宣佈,目標三年內在公共場所設置1千台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簡稱AED),並在今年6月提前達標,而本月28日更表揚台北市11家AED安心場所認證,不過,台北市議員秦慧珠發現,這11家當中,台北市政府單位卻沒有一處列為其中,秦慧珠批評,「刮別人鬍子之前,應該先刮自己的」。

台北市「AED安心場所認證」首波表揚名單,包含6家為民營企業、3家屬衛生福利部、2家為台鐵車站,秦慧珠31日下午在議會質詢時表示,台北市政府單位設有AED機關、場館及委外場館共有125處,卻沒有一處列為安心場所,唯一認證的士林戶政事務所卻又沒列在表內,秦慧珠質疑,市政府的政策連自家機關都不捧場,如何能鼓勵推廣其他私人機關認證。

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表示,實施這項政策的目的,是為了要要求裝設單位的品質,對於自家單位也會要求,不過並不屬於第一波宣導名單內,而醫療單位因為都有專業的醫療人員在場,所以不必架設 AED。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杜仲傑則解釋,未來對於市府相關單位仍未朝向導引以及鼓勵態度,希望市府各單位都能成為AED安心場所名單,而提供認證的主要目的仍導向對民眾的宣傳、提供免費CPR、AED及管理員的訓練。

▼台北市衛生局7月28日提出的AED安心場所授證名單。(製表/記者黃瀞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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