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4日公布醫院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轄內57家醫療院所不符規定者竟達28家,其中大型醫院違反規定的連慈濟台北分院也在列,遭處5萬元罰鍰,區域醫院以新莊英仁醫院遭累處15萬元罰鍰最高,另外,事業單位未按勞工實際工資投保勞保及提繳退休金的比例則有21家,已移送主管機關勞保局裁處。
▲新北市勞工局勞檢處針對轄內57家醫療院所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4日公布結果慈濟台北分院也因未未足額計給延長工時工資而列榜。(圖/資料照)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過去對醫療院所實施勞動檢查的結果經常顯示,違規比率偏高多集中在護理人員超時工作、加班費受領不足。在中央採取各種作為增加護理人力及調昇護理人員待遇之後,為瞭解轄內醫療院所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是否確有改善,新北市府乃要求勞檢處於今年上半年擴大對醫療院所實施專案檢查,其中包含16家曾違規的醫療院所,希望藉由專案檢查,加強督促醫療院所的勞動條件符合法令規範。
勞檢處指出,此次,針對轄內57家醫療院檢查總計開出23張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罰單,主要違規事項為未依法計給加班費6家、超時工作9家、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3家、未給勞工例假2家、未置備勞工名冊1家、未置備薪資清冊1家及工資未全額給付1家。
屬大型醫院的慈濟綜合醫院台北分院則因未足額計給延長工時工資,遭處5萬罰緩,區域醫院違反規定者以新莊英仁醫院違反勞基法第7條、第23條第2項、第30條第5項,累計罰鍰15萬元為最高,其次則是樹林仁愛醫院違反第24條、第32條第2項、第36條,累計罰鍰9萬元居次。
勞工局表示,醫療院所屬醫療保健服務業,如欲採四週變形工時制度,尚需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程序始得實施,否則業者針對勞工單日工時超過8小時或兩週工時超過84小時部分,應計給加班費。
此外醫療院所經常對於應發給勞工的工資名目做調整,如久任津貼、臨床津貼、夜班津貼、執照費等,這些名目給與如根據事業內的制度(如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企業內習慣)有支付勞工的義務,且與勞務對價相關時,應屬工資,雇主也需納入加班費計算基礎,並據以申報投保勞保及提繳6%勞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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