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碩士學位的王姓男子被控將2名女友的不雅照與影片傳給網友「分享」,其中擔任女模的江女憤而提告;台灣高等法院12日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王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
▲裸照示意照,無關本案(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今年初江姓女模的不雅影片在網路流傳,檢警追查發現是她的王姓前男友所為,除江女外,王男也散佈陳姓前女友的性愛影片與不雅照。王男起訴後,士林地院審酌他犯罪後坦承犯行且沒有前科,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不過,檢方認為王男散佈給10多名網友,影片照片在網路流傳,讓被害人身心承受莫大痛苦,痛批他惡性重大,若可易科罰金不用服刑,等於鼓勵他繼續用同樣手法犯案,因此提起上訴並請求重判。王男則自認「危害不大」,上訴要求緩刑。
雖然高院認定王男漠視法紀,影響社會治安與善良風俗,但審酌其犯罪情節、動機與犯後態度,仍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確定。另在民事部分,士林地院判王男應賠償江女80萬元、陳女60萬元,這部分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