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妤庭/台北報導
消保處18日公布「販賣業者冷凍冷藏食物保存方式查核」結果,包含台北、台中、高雄、苗栗、雲林、宜蘭等6縣市共36家業者,有6成抽查不合格,其中又以愛買台中復興店、家樂福苗栗店違規最嚴重。消保處表示,違規業者均已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改善最高可罰5,000萬元罰鍰。
▲消保處抽查販售業者冷凍冷藏食品保存方式,結果有6成不合格,其中又以愛買台中復興店、家樂福苗栗店違規最嚴重。(示意圖/東森新聞提供)
消保處今(2014)年7月到台北、台中、高雄、苗栗、雲林、宜蘭等6縣市,針對36家業者抽查冷凍冷藏食品保存方式,結果發現,僅14家全部合格,另22家均不合格事項,不合格率高達6成。
而不合格的業者中,違規情況最嚴重為愛買台中復興店、家樂福苗栗店等2家,7項稽查項目就有4項違規,甚至還發現冷藏櫃溫度記錄器故障。其中,愛買台中復興店稽查時發現冷凍櫃溫度記錄器故障,家樂福苗栗店則是溫度記錄表從7月9日到7月15日期間均無記錄,可能使食品暴露在不安全的保存狀況。
另外,根據哈根達斯公司規定,產品保存需低於攝氏負20度以下,但萊爾富苗栗頭份精品店販售的哈根達斯溫度竟高達攝氏負6度,出現融化情況。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針對不合格的項目,因為初犯所以均要求限期改善,並已經地方衛生局回報已改善完畢,否則若複查未過,就可按照食安法第44條處以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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