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罔顧WiMAX業者及用戶權益

【廣編特輯】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基地台建設不足之由,就大同電信申請WiMAX執照案決定不予換照。大同電信對此結果感到失望與憤怒,更將積極尋求各項法律救濟,以維護本身權益。

WiMAX為無線寬頻通訊技術的一種,傳輸速度較3G快37倍,而建置成本只有光纖的1/10,主導WiMAX技術開發的英特爾於2010年6月宣布宣布解散負責推廣WiMAX技術的WiMAX Program Office,面對此變化,世界其他WiMAX電信商亦開始辦理技術升級。

大同電信與其他同業自2012年起,即大力呼籲政府讓WiMAX業者技術升級,以購買WiMAX 2.1基地台設備來達成事業計畫書所載之基地台總數,但是,NCC長期以來態度不明且無任何作為,甚至在今年7月份仍宣稱將同意WiMAX業者在換照時辦理技術升級,如今卻以本公司未達成事業計畫書所載之基地台總數拒絕換照,違反誠信,莫此為甚!

NCC所謂本公司未履行事業計畫書中建置1837台基地台承諾,且無正當理由云云,並非事實。且NCC要求建置的WiMAX 1.0系統屬於瀕臨淘汰之產品,NCC認為大同電信可向以色列廠商Telrad購買WiMAX基地台,但Telrad已特別澄清NCC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Telrad 聲明稿

但Telrad已特別澄清WiMAX1.0生態系統已出現斷鏈,該公司已向WiMAX 2.1接軌,足見NCC的說法明顯斷章取義且與事實不符。因此,本公司即使繼續採購瀕臨淘汰的基地台,亦無法提供服務,顯然不符合公眾利益,更與通訊傳播基本法第6條:「政府應鼓勵通訊新技術及服務之發展;無正當理由,不得限制之」之規定自相矛盾。NCC竟以此拒絕本公司換照申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綜上,NCC要求本公司建置的WiMAX 1.0基地台,不但屬於瀕臨淘汰之產品,又沒有可搭配的手機,對於我國電信產業之發展亦無助益,只會限制無線寬頻接取業者引進升級技術,而無法對消費者提供更佳服務。NCC執意拒絕本公司換照申請與技術升級,顯然是欲藉此將本公司逐出目前合法使用之頻段,犧牲消費者之權益,以遂行其於2015年將2600MHz頻段釋放給4G業者,換取高額投標金之目的,其心可議!

本公司將積極尋求各項法律救濟,維護本身權益

對NCC之違法處分,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於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及後續的行政訴訟,並將就NCC違法處分對本公司所造成之損害,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以維護本公司應有權益。本公司亦將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維持本公司執照之有效性,並阻止NCC恣意將本頻段任意移作未來頻段標售之標的。此外,本公司也將聯合其他受影響之WiMAX業者、員工及用戶,共同向行政院及NCC表達業者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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