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耀29日凌晨無保請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北檢從28日訊問近12小時後,29日凌晨將張請回。張顯耀受訪表示不便透露應訊內容,另據媒體報導,檢調懷疑張透過秘書、助理將機密資料洩給台商,再由台商轉交對岸官員。
北檢28日傳喚張顯耀並指揮調查局到張的大直住處等7處地點搜索,同時傳喚張顯耀任立委時的助理陳宏義、秘書張素玲等3名證人到案。北檢今天清晨2時,張等人均被請回。
張顯耀步出北檢時對媒體表示,因檢方訊問事項較多,他一一說明與澄清,所以花了比較長的時間,至於庭訊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他不方便透露。
另據《聯合報》報導,檢調懷疑張透過張素玲、陳宏義以傳真公文、口頭告知等方式,將國家機密資料洩給「第二層中間人」,也就是台商,再由台商轉交國台辦官員;經調查局監控,並攔截從陸委會傳真出去的30件機密公文,成為調查局認定張洩密的情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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