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8月15日新店「永保安康」社區發生瓦斯氣爆,造成2死17傷,檢方1日公佈部分現場勘驗錄影,認定氣爆發生原因,是主受災戶3樓前陽台的瓦斯外管鏽蝕漏氣造成,欣欣天然氣公司需負全責,檢方並傳訊案發前,曾到社區檢測的3名欣欣員工依涉犯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列為被告,分別諭知20至30萬元交保。
新店永保安康社區繼高雄氣爆後發生嚴重瓦斯氣爆,雖兩者氣爆原因不同,但卻同樣造成社會人心惶惶,台北地檢署在指派檢察官官惠燕前往現場,會同新北市消防局火災調查、刑大鑑識人員,及欣欣天然氣公司人員共同對氣爆現場瓦斯管線進行勘驗後,為解除社會疑慮,今日公布2段檢方勘驗錄影帶,初步認定氣爆原因欣欣天然氣公司難辭究。
▲▼新店永保安康社區瓦斯氣爆勘驗結果出爐,檢方初步認定前陽台瓦斯外管漏氣造成,欣欣天然氣公司需負全責。(圖/資料照、記者孫曜樟攝)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表示,氣爆主受災戶(指3樓陳家),前後陽台各有一條天然氣公司擔供的外管經過,其中後陽台部分經氣密測試結果,各樓層外管和主受災戶內管都沒有漏氣,案發時雖然瓦斯爐呈使用狀態,但該瓦斯爐具有自動熄火裝置,遇風湯汁溢漏會自動切除瓦斯供應,所以,瓦斯爐應無洩露可能。
黃謀信指出,前陽台天然氣外管部分,經氣密測試外管加壓後,壓力無法提升,且外管支管接縫處呈腐蝕情形,顯示該處有天然氣洩漏事實,從勘驗影片中可很明顯的看出前陽台確有洩露事實。
檢方認為,陳家前陽台設置的瓦斯外管,並非陳家人所管領,屬於整棟社區的公共管線之一,陳家人並沒有維護檢修的義務,相關安全維護應由瓦斯公司全權負責,瓦斯公司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承辦檢察官今日並傳訊在氣爆發生前,曾先後到該社區進行檢測的蔡姓、陳姓及葉姓等3名欣欣天然氣公司員工,訊後依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列為被告,並分諭知20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至於全案是否還有其他人需涉及相關刑責,則由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