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告知黃景泰涉犯條項聲押喊卡 檢不悅:這是重點嗎?

▲檢調4度搜索,基隆市議長黃景泰聲押一度喊停。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涉嫌收賄案,由於黃的律師提出檢方未告知涉犯罪名條項,檢方一度撤回聲押,5日凌晨完備程序後再度聲押,羈押庭於上午8時30分重開。

黃景泰捲入月眉工程廠商弊案,涉嫌接受廠商賄賂,以20萬到50萬元等金額行賄多名議員。基隆地檢署4日四度大動作搜查黃景泰住家和服務處,認為黃和廠商勾結,以假估價單和發票詐領議會公款,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羈押庭於昨晚9時30分召開,黃的律師出招,認為基檢在詢問黃景泰時,沒有告知涉犯罪名條項,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基隆地院表示,檢方僅告知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沒有告知涉犯「條項」,相關犯罪事實經變更後也未告知。

對於黃的律師「改打程序」的作法,基檢抨擊「這是重點嗎?」,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僅需告知罪名、並未提到條項,「黃難道不知他為何而來?」但為了讓程序更加完備,檢方還是先撤回聲押,並於今天凌晨再度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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