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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9日頒佈修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配合十二年國教,高中職生自103學年度起,若學生各學年度學分數超過1/2不及格,不再強迫「重讀」(留級),由「應重讀」改為自願性質的「得重讀」,增加重修和補修彈性。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目前就讀高一至高三的學生都適用。
▲教育部表示,自103學年度起高中職取消強迫重讀。(示意圖/資料照)
教育部次長林淑真指出,改為非強制性的「得重讀」,主要是將選擇權交給學生,讓學生有更多彈性,不過,想拿到畢業證書仍要修滿學分數,必修課不及格需補修或重修,若未達畢業門檻,也只能拿修業證明書。
林淑真還說,部分學生有學習落後的問題,為珍惜同學情誼,想和同儕一起到下一個年級,自行額外花時間重修、補修也有辦法及格。而根據教育部統計,近年高中職生因學業成績未達標準留級人數逐年攀升,102學年度就有2178名高中職生重讀,比97年度增加一倍多。
重修、補修方式的部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職組長李秀鳳表示,可採隨班附讀、開設專班,或是針對學生較弱的部分指定教材,不必從頭學起,改制後設計將更有彈性。
高中校長對於改制的意見分歧,據《聯合報》報導,台中二中校長何富財認為,從強迫留級重讀,改成讓學生自願自主的選擇,符合民主和人權精神;不過台北市中正高中校長簡菲莉則擔心,從前強制規定學分數二一就要重讀,學生學習態度會比較認真,若連「最後籌碼」都沒有,不及格也能畢業,拿同等學力證明進大學,未來大學生的品質恐怕也會連帶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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