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名牌物慾會憂鬱」 富家女劉芯彤作文被搜出

▲涉教唆殺警的曾威豪與劉芯彤,兩人常在臉書曬恩愛。(圖/翻攝自劉芯彤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涉嫌與男友曾威豪教唆殺警的22歲劉芯彤,目前雖然臉書關閉,但網友不斷搜尋她相關資訊,就連15日Google關鍵字第一名也是她的名字。不只PTT鄉民po出她高中時期照片,就連高中時期寫的作文「想要與需要」,也被人搜出,內容引用聖嚴法師曾說的話,寫出現代人追逐慾望的矛盾。

家境優渥的劉芯彤,父親從事外燴生意,在北市擁不少房地產,當他獲知女兒犯案消息,連忙趕到警局,痛心到難以置信;劉芯彤臉書上也可以發現她戴名牌手錶,還有20萬的香奈兒包包,物質生活富裕。

不過網友陸續找出她高中舊照及學生時代的作文,其中一篇以「想要與需要」為標題的內容寫道,想要與需要不一樣,女孩子經常受不了誘惑,見到他人所擁有的東西,或自己喜歡的東西就想買,之後越陷越深,甚至有些人染上了先購物後付款(刷卡負債)的習慣。

「當我們在購物時,到底是真正的『需要』,或只是心裡面的『想要』,可得要仔細考慮,分辨清楚,否則很容易落入「人心不足蛇吞象」、「慾望難逐」的憂慮中……。」劉芯彤寫著,人如果不斷地追逐物慾的話,可能會變得鬱卒,相較於現在常流連夜店,穿戴名錶、名牌包的生活,充滿諷刺。

昔日同學也很驚訝,指出劉芯彤高中就去夜店,也很愛漂亮,男、女同學都會誇讚她很美,與同學之間相處都很正常,也發現近來她臉書打卡的地方都在夜店,也很少聯絡。同校高中老師則私下透露,劉芯彤愛打扮,在學校很乖,不是問題人物。

北檢15日深夜將曾威豪、劉芯彤與蕭叡鴻3人,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人,其餘12名共犯各以5到10萬元不等交保。

▼劉芯彤高中時期作文被網友搜出。(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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