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林男因為包莖,被控通姦獲不起訴。(示意圖/翻攝自大陸網站)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林姓男子因為養狗結識已婚江姓女子,在LINE上傳給她一句「我的第一次被你給…嗚你要負責」,被對方胡姓丈夫看到、提告通姦。但新北地檢署調查,林男因為包莖根本難以進行性行為,傳給江女的所謂「第一次」根本不明意指為何,通姦罪證不足,15日將兩人予以不起訴。
江女丈夫因為看到友人爆料給他的曖昧LINE對話,懷疑妻子與林男發生性行為,甚至被對方獻出第一次;加上妻子自從認識林男,就搬離桃園住家,到就近林男的中和區租屋,因此研判妻子外遇。胡男還向檢方稱,他提告前有先找到林男談判,聽到他親口承認「我跟你妻子做了五次」,於是氣不過提告。
但林男則出具就醫證明辯稱,自己罹患「全包性包莖」(完全性包莖),一勃起就會疼痛,遑論進行性行為。江女也強調,兩人只是一般「狗友」,而且她之前LINE帳戶被盜用,所以有些對話內容並非出自於她。檢方認定通姦罪證不足,遂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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