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拒絕嘿咻,婦人便會以3000元的代價「求愛」。(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1名5旬婦人,因為在自家經營小吃店,進而結識了59歲的常客蔡男。2人2013年1月火速墜入情網後,婦人才發現自己意外成為「小三」,只好憑藉蔡男一句「我會離婚娶妳」苦苦等待被「扶正」的那一天。但大半年過去了,男方不但毫無動作,甚至還到處拈花惹草,讓她氣得告情夫性侵。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蔡男開庭時表示:「她知道我缺錢,在我不願做愛時,還以每次3000元代價,求我跟她做。」為了證明清白,男子不惜抖出這段「婚外情」,甚至還爆料自己想分手,卻屢遭對方拒絕。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婦人為求見面,還多次主動聯絡蔡男,若是遭到性侵,實在有違常理。最後婦人證實蔡男供詞,檢方也因此採信了男方說法,做出不起訴處分,15日全案偵查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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