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買房子最怕買到凶宅,但是卻有屋子完全不避諱,還大方寫上死了幾個人。有一個高雄的住辦合一大樓就直接寫明曾經發生過火災,死了11個人,完全不怕賣不出去。
▲房仲網上直接標註「事故屋」(即凶宅)。(圖/翻攝自Youtube)
一般而言,曾有人在裡面因自殺或他殺喪命的房子被稱為凶宅,但現在房眾業者幫它換了一個較好聽的名字「事故屋」,一間在高雄三民區的住辦合一大樓在房仲網上出售,上面直接標註民國75年發生過火災,死了11人,10層樓的建築開價4億3000萬元。
這棟位於建國三路的大樓的前身是「皇都大飯店」,於75年7月發生嚴重火警,總共造成11人死亡,現在已經被改建成住商混合大樓,部份樓層租給補習班當教室。
其他房仲業的網站也都找得到凶宅出售,除了簡單的介紹,還會特別加上「事故屋」的字樣,有些還特地用紅字,就怕誤觸民法,被買主索賠或控詐欺。
房仲業者表示,主要看顧客有沒有忌諱,如果沒有就會帶看,而且事故屋的價錢會比正常房子便宜一到兩成,還可以殺價,在房價高漲的時代,還是有自認沒做虧心事的民眾願意嘗試。(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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