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餿油給強冠提煉,屏東縣衛生局對郭烈成開罰4800萬。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衛生局18日開出4800萬元罰單給郭烈成,處分書中午送達看守所。衛生局表示,郭若不繳罰款,將會查郭的財產並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衛生局原本查到郭烈成廚餘油、回鍋廢食用油等只有20噸,以每公斤市價20元計算,罰款是400萬元,後來衛福部從強冠公司查出,強冠向郭處購買的餿水油高達240噸,衛生局採最高罰則10倍計算,開罰4800萬元。但基於「一罪不二罰」原則,最後將視刑事判決定讞後的罰款金額而定。
至於老農的檢舉獎金,將以衛生局最後收到的罰款一成發放;縣府說,會依照一開始裁罰400萬元的一成、也就是40萬元給老農作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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