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縣一名江姓男大生因為在鄭姓前女友住處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他不滿對方另結新歡,一怒之下掐死對方,事後主動向警方自首,被依殺人罪嫌起訴;起訴書指出,江男因符合自首條件,可減輕其刑。
▼發現她有新歡,男大生殺前女友自首。
這起命案是發生在今年8月10日晚間,警方調查,江男(20歲)就讀技術學院進修部,今年將升二年級,鄭女則就讀某高職幼保科,2人以前是男女朋友,大約在1年多前分手,但江男偶而還會找鄭女聊天,事發前一晚,兩人還一起逛夜市,並回到鄭女位於嘉義市租屋處。
10日晚間8點30分,江男又來找前女友聊天,在廁所的垃圾桶發現有使用過的保險套,江男生氣怒問死者說這是什麼東西,對方回答他,是跟其他男子發生了性行為,兩人為此發生口角、拉扯,一時氣憤就用徒手掐住死者脖子,直到鄭女嘴唇發紫、口吐白沫時,才放手。
江姓男大生闖禍後,因為太害怕,竟躲回嘉義縣太保市家裡,之後良心發現才由家人陪同向警方自首;檢方指出,江男陳述案情時,情緒平淡,好像在說別人的故事。
因為當時鄭女僅穿著清涼的小可愛和內褲,檢警原本懷疑是姦殺,但驗屍後,沒有證據證實鄭女當天被性侵害,江男也否認當天有發生關係;嘉義地檢署25日發布起訴書指出,江男被依殺人罪嫌起訴,由於符合自首條件,可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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