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不給老婆錢花」算家暴 陸女揪團嫁

▲哈爾濱市新規定:不給老婆錢花算家暴。(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家暴的定義是什麼?「哈爾濱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規定,除了打罵、恐嚇外,經濟封鎖也屬家庭暴力範疇,消息傳出後引起大陸網友熱議,還有人揪團要「嫁給哈爾濱男人」。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哈爾濱是繼廣州、深圳、長春、濟南、青島後第6個加入維護婦女權益的城市,在這之前,哈爾濱的家暴受害者每年上升2.7%,且有90%是女性,這條婦女權益保障條例除了規定罵、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屬家暴外,還規定公安在皆到報案後應立即出面處理。

雖然這條規定讓許多女性聽了大為讚賞,但也有男性網友提出不同的意見。除了有人詢問「何時才會有男人權益保障條例」外,還有人表示自己家裡是「妻管嚴」,「如果老婆不給零用錢、買菸錢的話,我要找誰申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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