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總積點」納量尺分數 教育部批:技術性犯規

▲北市教育局提出「會考總積點」,被教育部批是技術性犯規。(圖/示意圖)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十二年國教上路後爭議不斷,北市教育局26日召開教育審議委員會,通過明年「基北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但其中提出使用量尺成績的「會考總積點」,卻被教育部批是技術性犯規,不會同意核備。

教育部國教署長吳清山表示,量尺分數只有在「比無可比」時才能使用,作為同分不增額的應對措施,而基北區設計的「會考總積點」使用量尺分數,卻不是超額比序的最後一個項目,已明顯違反法令規範,會退回基北區重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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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馮清皇解釋,會考總積分是採用各科計分基準(十量尺)加總點數,將各科量尺成績的10級分換算成10點、總積分最高50點,即把量尺分數換成總積點並列超額比序第四順次,而十量尺仍維持最後順次,並無違反規定。他強調,草案經審議通過後仍會送教育部備查,希望教育部「公平」對待。

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也認為,志願序計分和會考成績的比序順次,是基北區目前最大的問題,若志願序計分,就會出現學生落榜、有公立學校招不滿生等現象,因此希望教育審議委員會接受「志願序不扣分」、「反對先比會考總分」等訴求,避免志願序剝奪學生自由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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