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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成道路糾紛 縣議員舒翠玲籲成立容積銀行、創造多贏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隨著都市發展,土地價格也不可同日而語!縣議員舒翠玲今天總質詢針對既成道路土地糾紛問題,提出容積銀行的概念,建議縣政府透過機制,公開優先要進行的公共建設,提供容積轉移的交易資訊,在完成公共建設的同時,也避免土地掮客低買高賣,造成原地主受騙損失。

▲既成道路糾紛,縣議員舒翠玲建議成立容積銀行、創造多贏。

舒翠玲議員指出,平鎮地區許多人口稠密的社區,過去大多是一片荒蕪。而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早年還沒有實施時,許多建物沒有取得使用執照。隨著土地價值提高,當年不是問題的狀況,陸續衍生爭議糾紛。

縣議員舒翠玲列舉多個案例說明,平鎮義民里大昌路一處巷道,建築物大多是民國六十幾年、七十年蓋的。原來的巷道供民眾出入,民眾認為是既成巷道,但民眾最近接獲建商存證信函,要求清除地上物,想收回土地。而龍南路拓寬,有地主出面主張土地所有權,新地主要求價購,否則要封路。另外,東勢國小的大門口土地,長期供師生通行;如今,新地主以高於公告現值五倍的價格要求學校價購。

舒翠玲議員指出,以前土地不值錢,或許有給地主錢,但土地沒有過戶。也有因為土地不值錢,當年沒有任何報酬就提供做為道路使用。這些案例如果不斷發酵,縣府要處理就焦頭爛額,而民眾也會極度不安。

她分析這些案件會大量出現的原因,與政府實施容積移轉有很大的關係。有心人士低價取得道路等政府未徵收的公設用地,換取容積移轉獎勵。但這類案件因為資訊不透明,民眾以公告現值兩成到三成賤賣;中間的掮客低價買、高價賣,導致公共財流入少數人手裡,而分散的公共設施用地,還是無法開闢。

縣議員舒翠玲建議成立容積銀行,將優先執行的順序列出來,開放建商買容積,向公部門繳交代金,以公開透明的機制運作。在容積銀行的機制下,政府可以更快取得公共設施用地,讓建商和民眾雙贏,同享都市發展的好處。縣長吳志揚說明,已經請城鄉、工務和財政等單位仔細研議。由於中央還有法令要修訂,等到有法可循的時候,會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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