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縣議員張運炳今天在總質詢時,關心文中路景觀路燈損壞、焚化爐回饋金運用等問題,要求縣政府為民眾安全把關。張運炳議員指出,中壢市文中路到文中路二段人行道上的景觀路燈,殘破不堪。當年文中路打通工程,在兩旁人行道裝設的路燈,有很多掉下來或是壞掉。當他反映以後,竟然就被整隻鋸掉、移除,衍生安全的問題。
張運炳議員表示,現在只剩下分隔島上的路燈照明,兩邊人行道沒有照明,夜晚可能影響行車視線,如果造成交通安全問題怎麼辦?他要求公所和縣政府測量照度,是不是符合交通安全的規範。
▲文中路照明、回饋金使用效益,張運炳議員提建言。
工務局長江南志說明,文中路到文中路二段的人行道景觀路燈,是由公所維護管理。中壢市公所和蘆竹鄉公所勘查發現路燈繡蝕嚴重;因為怕產生危險,不堪使用的部分,經過現場勘查以後都移除。
在區域性垃圾處理廠回饋金管理運用的部份,縣議員張運炳指出,桃園縣焚化廠已經使用了 14 年。依回饋金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回饋金分成 70% 和 30%;70% 發放到回饋區家戶,30% 為建設經費,他要求落實執行。
依照規定,焚化廠的回饋金可以用在行政管理、餐飲設施等事項。目前欣榮公司 20 年的營運權,只剩下大約 6 年的時間,張議員期待,未來的市政府團隊要好好將其中的 30% 經費落實,造福鄉親。現在只進行綠化,福利措施,馬路鋪設水溝路面等項目,他認為比較缺乏讓人眼睛一亮的中大型建設。
環保局長陳世偉說明,公共設施服務事項,分配百分之三十,依受回饋村(里)列入回饋區土地面積之比例分配。30% 用在公共建設的部份,核銷比較慢,或是因為委員會沒有提出,環保局會進行輔導。
張運炳議員指出,焚化廠回饋區申請回饋金者,是由村(里)辦公處提報需求,由各管委會初審;各管委會應依初審結果,研提回饋金年度使用計畫書送縣政府辦理核撥。這樣的程序,造成回饋金使用趨於分散和小型化。要求環保局應該思考有沒有機會集中,讓回饋金發揮更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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