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愛他就要給他?隨著國內性觀念漸趨開放,未成年者發生性行為的比例也越來越高。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隊長邱子珍7日表示,女生在展開性行為前會全心投入,男生卻認為只要「合意」就沒關係,互相尊重的概念明顯不足。她衷心建議,少女在發生性行為前應多加思考,以處理後續衍生的責任問題。
▲性愛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電影《艋舺》劇照)
一年一度的「台灣女孩日」即將到來,在這充滿意義的節日裡,女孩們都期許可以在平等、自由且尊重的環境下生活。由於聯合國將每年的10月11日訂為「國際女童日」,內政部去年也順應潮流,將每年的10月11日定為「台灣女孩日」,呼籲大家重視女孩的投資與培養,以改善她們的身心發展。
邱子珍在記者會上表示,全民都應該更關心女孩的權益問題。她以接觸過的案子為例,表示未成年合意性行為是告訴乃論,由於雙方你情我願,因此後續大多是雙方家長間的衝突;她並呼籲女孩應該要更愛自己,投入性行為前多加思考。
邱子珍也分享另一個案例,一名曾接觸毒品、家暴的中輟少女,每次回到學校時都非常害怕,表示「老師看到我好害怕,同學看到我則不喜歡我」;她認為,這類少女必須透過保護和耐心教導,也需要社會大眾更多的關心,才能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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