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騙電子錶當庭原諒,貪婦出庭慚愧道歉。(圖/翻攝自中天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小六男童今年4月當街被劉姓婦人騙走價值數千元的電子錶,家人事後報警,開庭時少年向檢察官說,只要對方把錶還他就選擇原諒,婦人聽到後當庭慚愧地認錯道歉,同時寫下悔過書誓言絕不再犯,獲緩起訴處分。
今年4月間,新北市一名施姓少年在板橋等公車時,一名騎機車的婦人佯稱要買手錶給小孩,希望他能把手上的卡西歐電子錶借她看一下,少年不疑有他,脫下手錶交給婦人,未料婦人一去不回。
少年在公車站牌前等了1個多小時才搭車回家,又不敢跟家人說手錶的事,後來父親發現他的手錶不見,才知道兒子被騙。少年母親接受《中天新聞》訪問時說,「他(兒子)當下想到的是說,可能這位媽媽也想買生日禮物給她的小孩。」
警方比對車牌找到這名婦人,依詐欺罪嫌送辦。檢方召開偵查庭時,少年表示,人都會犯錯,手錶是家人送的生日禮物,只要找回來就好,他願意原諒阿姨(婦人),還鞠躬向檢察官道謝,讓這名婦人感到慚愧並認錯道歉。
施母表示,「他只要把手錶拿回來,其他事情他不願苛責,他就是一個不記恨的孩子。」劉姓婦人寫下悔過書,承諾不會再犯,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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