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承辦國小畢業旅行,女員工指控被同房的老闆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某旅行社今年初承辦新北市某國小畢業旅行,許姓負責人卻被一名女職員控告性侵。她聲稱,許男某天晚上以房間數不足為由與她同房,深夜時二度對她擁抱,並且指姦得逞,但她堅持不讓已掏出生殖器摩擦的對方「更進一步」,兩人糾纏1個多小時,許終於作罷。法院日前審理認為證據不足,宣判許男無罪。
許男在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後辯稱,當天晚上兩人確有親密行為,但是你情我願,因為女方中途說不要而停止,也沒有所謂用生殖器摩擦下體情事。
法官研判,女子若有反抗、拉扯狀況,身上應有外傷,但卻驗不出來,也未採到許男DNA,而且她被同團人士作證,在當晚過後仍然開心玩耍,與一般女性遭受性侵的反應有異,最後認為她對許男的指控證據不足,無罪宣判。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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