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沒有錢什麼事都辦不了!」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生會主席秦明(化名)在校內瘋狂盜竊,大到筆記型電腦,小到一盒茶葉,他偷了100多件東西。經過審理,法院以盜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6個月。家鄉的母親為了他辭去工作,到北京掃街,退賠贓款。
根據《京華時報》報導,1985年在湖南出生的秦明,父親在他3、4歲時就過世,母親獨力撐起家庭,扶養他和另外兩個女兒。秦母在火車站當清潔工,一個月收入1000多元(人民幣,下同),勉強能供孩子念書,但家裡還欠人8萬元的巨債。
秦明2006年高中畢業後,考上東北一所不錯的學校,2010年又考上北大法學院。攻讀研究所期間,他獲得獎學金,還通過競聘成為學生會主席。
▲坐牢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圖/達志影像)
「我曾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從未想過自己會變成這樣一個令人唾棄的無恥之徒。」秦明懊悔地說,這一切始於女友文莉(化名)意外懷孕。
文莉2011年冬天懷孕,秦明籌不出錢,後來文莉告訴他,已經做了流產手術。秦明認為,如果物質條件允許,女友就不會這樣受傷害。他剁掉自己的一段小指,並發誓不再讓女友吃苦。
秦明心態轉變,「我切身體會到金錢極為重要,沒有錢什麼事都辦不了。」他翹課去校外兼差,給女友最好的,自己則省吃儉用,但後來因為繁雜的學生會工作及課業,他不得不停止兼差。
秦明開始透支信用卡,還向朋友借錢,但這樣的生活讓他整個人成天渾渾噩噩,身體每況愈下。
2012年2月,在學校的一個會議中心內,秦明看四下無人,拿走了桌子上的兩把水果刀、一盒茶葉和一個充電器。不過,他還沒離開,就被保安發現,由於物品價值低,學校對他進行批評教育,並未報警。
但8個月後某天凌晨,很多同學放假回家,宿舍的空調外掛機損壞修理,牆壁有一個洞,於是秦明潛入宿舍偷走筆電、名牌手表、相機等貴重物品以及5200元現金,並藏在天花板上。
2013年2月5日至7日,秦明又潛入15間宿舍盜竊,小到茶葉、衣服,大到筆電、相機,只要稍微有價值的東西都被他拿走。後來學生返校發現東西不見,警方從監視器畫面看到可疑的背影,經學生辨認,秦明落網。
秦明說,因為公務員考試失利,又面臨找工作的壓力,同時自己的姐姐與姐夫又在鬧離婚,感覺諸事不順,所以把偷東西當作解壓方式。
經過審理,一審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秦明有期徒刑2年6個月。秦明提出上訴,市一中院駁回,維持原判。
主審的法官楊朔指出,秦明的行為可以反映出他對物質利益的畸形追求,存在錯誤的價值觀念。他在求學過程中,雖然接受了正確的系統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但是卻沒有能夠抵制現代社會
據報導,在秦明出事後,母親辭去工作,到北京找了一份掃街的工作維持生計,並在一審期間退賠9500元。而二審期間,秦明也給審判長寫了一封信,表示母親是他最對不起的人,一想起母親在清晨時分扛著工具打掃馬路的瘦小身影,都會忍不住淚流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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