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梯是許多小玩愛的遊樂設施,沒想到居然有女童玩到右眼失明。(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再多的錢也換不回愛女的視力。台北市一名4歲女童小欣,2年前在祖母住家附近玩耍時,遇到了男童小韋,不過,就在小欣剛爬上溜滑梯,就遭小韋推落地面,造成她鼻梁撞上梁柱瘀血,當晚甚至出現嘔吐症狀。
小欣的母親趕緊帶她就醫,診斷結果發現這一摔造成了小欣腦震盪、右眼視網膜剝離等問題,就算經過手術後仍無法復原,造成她右眼終身失明,成了殘障人士;氣得小欣父母一狀告上法院,向小韋父母求償396萬元。
在審判初期,小韋父母主張小欣是從溜滑梯的欄杆縫隙中跌落,與小韋毫無關係,但法官從就醫資料中看出,雖然前二次就診時,醫生均未發現小欣右眼出現視網膜剝離,但小韋祖母仍然包給小欣祖母6萬6千元慰問金,由此認定小韋家屬是為了補償過失才賠錢。
除此之外,法官還考慮小欣未來可能遭遇就業困難等難題,台北士林地方法院6日判決小韋父母須賠償小欣醫療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費及慰撫金合計177萬7606元,另外還需賠償小欣母親60萬元,合計23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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