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手機借給朋友當成應召站叩客工具,小心成為幫助犯吃上官司!台中市警方日前查緝劉姓男子經營應召站,其中劉男的朋友許姓情侶,因為出借手機提供call客,也遭送辦。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指稱北屯區文心路四段某棟大樓暗藏春色,有從事色情性交易之情事,經多日明察暗訪,14日下午許持搜索票前往查緝,順利進入業者在該大樓11樓及14樓所租用之房間,當場將涉嫌媒介色情的2名男子、1名友人、1名服務小姐、2名男客帶回偵辦。
經警方調查,涉嫌媒介色情的劉姓男子坦承,自9月底即從事媒介服務小姐與客人從事俗稱「半套」性交易,並負責接待及向客人收取1節50分鐘、新台幣1800元的性交易費用,事後由葉姓服務小姐實拿900元,應召站抽佣900元。在場的1名陳姓男客坦承接獲應召站色情簡訊,內容提及「新人到!吹簫功力互動大」、「白皙皮膚,都在性感等著你」等訊息,因此前往並已與服務小姐完成半套性交易。
特別的是,在場互為男女朋友的許男與林女原本自認沒事,許男基於朋友關係,將手機提供予無法申請門號的劉男使用,卻被劉拿來當成叩客媒介色情之用,讓自己也成了媒介色情的幫助犯。警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同時呼籲市民對行動電話門號與帳戶應謹慎使用,避免淪為犯罪工具,讓自己觸法身陷囹圄。
我們想讓你知道…手機不能亂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