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關於是否立法保障同姓婚姻權,立法院16日舉行公聽會,有學者認為基本人權不等同於「同志婚姻」,不應該視作基本權利直接開放,應單點修法較為妥當;而反同的台灣性別教育發展協會秘書郭大衛則直說,謝謝國家沒有繼續讓我繼續當同志!未來也不該修法,好讓更多人迷途知返。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6日舉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養議題」公聽會,廣邀專家學制者討論「同性婚姻」,各界看法不同,有人認為愛無性別,婚姻權應該視作基本人權,開放是必然的;另外亦有律師認為,婚姻比想像的還要複雜,牽涉到下一代甚至下下一代、下下下一代,不可不甚慎思考,應該要開放公投讓全民決定。
曾經是同志的郭大衛則說,作為一個「同性戀過來人」,他堅決反對開放同性婚姻,由於過去父親從不表示「支持」,他才有機會回頭,現在已經組成異性戀家庭,生活的非常美滿,還好國家沒有讓他繼續當個同性戀。他進一步說明,過去曾有過10個同性伴侶,其中7個還只有肉體關係不談感情,其他的感情也僅維持1個月,同性戀情就是如此短暫又混亂,但是現在與太太結婚已經半年,感情還越來越好,大力推廣異性戀的好處。
郭大衛認為,如果法律保障同志性行為(同性婚姻),等於是支持同志戀情,後續衍生的健康問題誰要負責?他有許多同志朋友得了愛滋病,終日活在痛苦中,對社會風氣有不良影響。
此話一出立刻被網友砲轟,有人直言「謝謝你沒有繼續當同志,我不想擔心有一天朋友會跟你扯在一起」;另有人認為,「性向跟濫交是兩回事,異性戀亂搞也會中標,不要亂牽拖。」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我們想讓你知道…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